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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甬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8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3、同意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金华瑞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对
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镨赛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入金属层状复
合材料市场,能够丰富现有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营收水平,符合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双方出资价格公允,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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