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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甬金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5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避免
资产及财务管理风险而努力,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报告
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组织监事会会议,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6、《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承租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厂房及生产线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
案: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如下
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六)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如下
议案:
   1、《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七)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
案:
   1、《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2、《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八)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
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如下
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
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
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季度、半年度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
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比较健全,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基本规范,公
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未见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结论,所涉及事项客观、公允、完整。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重点关注资金投向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监
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
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价客观、真实。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内部控
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分析和落
实整改,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0 年的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
允性和合理性,监督董事会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
利润的情形或损害公司利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 2021 年的工作安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
则,公正办事,履职尽责。同时,监事会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增强自律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合规动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审阅账务报告,对公司的账务动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4、加强对公司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信息披露的
关注。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