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鑫宏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 司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广东甬金二期项目建设, 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 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雷洪 冯晓东 戴 华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