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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甬金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1-0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浙江甬金金
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甬
金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甬
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286 号 ) 核 准 ,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8,085,471.7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991,914,528.3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全部
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收
情况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75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
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加工 19.5 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年加工 19.5 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
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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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
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和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
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公司内部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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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
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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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
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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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薛   峰              朱    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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