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份”)将使
用人民币 1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甬
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30号)
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8,728,400.00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23,618,4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75,11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7日全部到账,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9]45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更换了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重新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11日,公司已将前次临时补流的首发募集资金1.4亿元提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11.00 万元,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
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年加工 7.5 万吨超薄精密
1 117,511.00 117,511.00
不锈钢板带项目
合计 117,511.00 117,511.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会计师审计后的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79,420.45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各银行专户的募集资金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浙江甬金金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3050167612700000875 8,022.62
科技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公司募集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8050029200421260 16,868.47
监管专户 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江苏甬金金属
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50310188000299613 760,943.40
募集资金监管 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专户
合 计 785,834.4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
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在保证不影响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
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
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按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分别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
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
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
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
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有
利于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甬金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甬金股份承诺本次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甬金股份本次以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