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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甬金股份: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12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非独立董事组成,
 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追加确认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追加确认 2020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2021 年 4 月 25 日, 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21 年 5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的审计工作。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对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委员从专业角度客
观地对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财务、内控、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
行了全面分析,并发表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在年审中能够全面、积极配合
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选
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
置合理、执业能力强,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及
2020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较好的
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情况。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
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我
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相关内控手段已基
本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管理体系规范,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核了公司有关财务资料,
审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督促公司内审机构认真执行审计计
划,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要求公司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健
全内审制度,规范内审程序,保证公司项目建设、资本运作、资金运行的合规、
安全。报告期我们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差错。
    (四)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1 年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外部审计机构,该
事务所在报告期内的财务审计过程中,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符合标准,并能独
立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财
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
经营状况。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我们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我们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
交易等事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