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甬金”)与青拓集团有限公司(下
称“青拓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 700 万元人民币收购青
拓集团持有的靖江市青拓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靖江青拓”)70%股权,收
购完成后靖江青拓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交易 1 次。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之间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相同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甬金与关联方青拓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以自有资金 700 万元人民币收购青拓集团持有的靖江青拓 70%股权,收购完成
后靖江青拓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更好的利用上游资源,
巩固不锈钢冷轧市场地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的权限范围,已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
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收购事项出资的金额尚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交易: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越资产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青
展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印度尼西亚设立甬金金属科技(印尼)有限公司,建
设年加工 70 万吨宽幅冷轧不锈钢板带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过去 12 个月内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
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青拓集团系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达控制的公司,属于公司
根据谨慎性原则认定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青拓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579250710Q
3、成立日期:2011-07-11
4、注册地址:福安市湾坞镇龙珠村
5、法定代表人:姜海洪
6、注册资本:88,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 对镍铬合金行业的投资;镍铬合金、金属材料生产、研发、设
计、销售;五金交电、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
化学品)销售;信息(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240.00 48.85%
2 上海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200.00 40.00%
3 其他股东 10,560.00 11.15%
合计 88,000.00 100.0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类别
江苏甬金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青拓集团持有的靖江青拓 70%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的股权为青拓集团实际合法拥有,且拥有完整权利,股权权属不存
在瑕疵,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
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
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
形。
3、靖江青拓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靖江市青拓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1-12-20
(4)注册地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敦土路 2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钢压延加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青拓集团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2、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2022 年 1-6 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5,443.83
净资产 485,443.83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514,556.1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天健
审[2022]8949 号)。截至审计报告基准日,靖江青拓注册资本实缴 100 万元人民币,《股权
转让协议》签署前,靖江青拓注册资本已实缴至 10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靖江青拓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522
号),以资产基础法评估资产账面价值 605,443.83 元,评估价值 605,443.83 元;
负债账面价值 120,000.00 元,评估价值 120,000.00 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485,443.83 元,评估价值 485,443.83 元。鉴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青拓
集团已将靖江青拓注册资本实缴至 1000 万元人民币,经双方友好协商,江苏甬
金以现金出资收购靖江青拓 70%股权,作价 700 万元人民币。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受让方):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青拓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在参考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2〕522 号”
《资产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次标的公司 70%股权转让
的交易价格为 700 万元(大写:柒佰万元整)。
3、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第一期: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7 日内,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60%
(即 420 万元);
(2)第二期:自完成标的公司 7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5 日内,
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40%(即 28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4、标的股权的交割
(1)双方应在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后 7 日内,办理将标的股权变更登
记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双方均有义务全力配合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各自
人员携带公章、委托书到工商登记部门现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5、未分配利润安排
标的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已包含在本次转让价款中,本次
交易完成后,标的股权所对应的相关未分配利润由甲方享有。
6、过渡期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股权交割日止(含当日),标的公司所产生的
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在交割后由甲方和乙方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标的公司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与甲方无涉,由乙方承担。
7、或有债务承担
本协议签订前,各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担保、诉讼、税务、劳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商、消防、安全生产
等),若本次交易完成后,因股权交割日之前发生的新增或有债务使得甲方需承
担相关责任并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
失。
双方同意并确认,如最终本次交易未能完成,标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产生的
所有与标的公司注册、能耗指标及土地面积申请相关的各项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70%,具体支付方式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确定
8、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内部治理
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甲方母公司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公司内
部治理。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具体组成方式如下:甲方
委派 2 名董事,乙方委派 1 名董事,标的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
的董事担任,标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乙方委派。标的公司设监事会,由甲乙方各
委派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9、协议的生效及解除
(1)本协议须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全部、按时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
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
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十五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尽其
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在标的股权交割前,如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因监管部门的命令、要求或
其他非甲方的原因无法继续推进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公司将完成对靖江青拓的控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项目
投资建设,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利用上游不锈钢热轧资源扩大冷轧不锈钢产能,巩
固公司的不锈钢冷轧市场地位。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靖江青
拓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成,靖江青拓无对外
担保和委托理财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本
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的权限范围,该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