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10-1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进
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交易行为公允,符合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
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扩股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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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张克坚
刘张林
刘曙萍
201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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