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方盛制药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2022-05-3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7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
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方盛制药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摘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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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 年 3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对
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分别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
获得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
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调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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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9 名激
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70 人调整为 261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80 万股调整为 1,346.60 万股。
此外,有 1 名激励对象名字变更(姓氏、证件号码、获授数量保
持一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
整内容属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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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
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
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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