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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盛制药:方盛制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2-08-3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
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及审批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
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信息
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按《股票上
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
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信息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
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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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
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
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公司办理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项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九条 公司办理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项应当遵循以下公司内部
审批流程:
   (一)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审核和确认相关信息办理暂缓、豁免披露;
   (二)董事会秘书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签字确认;
   (三)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审批同意的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
项并妥善归档保管。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见附件1);
   (五)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见附件2);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见附件3)。
    第十条 对于已办理暂缓与豁免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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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出现前款第(一)、(三)项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
况并披露;出现前款第(二)项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三章 处罚规则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
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
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况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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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附件 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事项知情人名单登记表


暂缓或豁免信息
披露事项的内容
   登记时间                                              登记人

       知情人    所在单位或                          获取信   知悉信        知悉信         信息知情
序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部门、职务                          息时间   息地点        息方式           人签名




        填写说明:
       1.填写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事项的种类,如重大投资项目、订立重要
   合同、战略合作、参与招标等;
       2.知情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职务,包括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控股
   股东的董监高、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法人代表及项目经办人、其他股东(非
   控股股东)、其他股东的董监高、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董监高等,无对
   应类型则填写其他;
       3.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及公司
   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披露、决议等;
       4.填写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
   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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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

甲方: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为甲方内幕
信息知情人。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甲方的经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甲、乙双方确
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内幕信息为: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上述内幕信息,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者
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公开是指内幕信
息在甲方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正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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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将本协议所述的内幕信息告
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内幕信息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
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因为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
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泄露内幕信息,公司视情节轻重,可以解除
合同,报送有关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处理,将相关线索移送证券监管机构
和司法部门。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
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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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附件 3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事项登记审批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
    事项的内容




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
  事项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申请部门领导意见




《暂缓或豁免信息披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
露事项知情人名单登   □已填写   □未填写                            □已签署              □未签署
                                            密协议》签署情况
记表》填写情况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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