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方盛制药:方盛制药: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12-0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方盛制药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在内部公示了上述激励对象的姓
名与职务,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止。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
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
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


                         第 1 页,共 2 页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预留授予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和预留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2月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3名激励对
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




                       第 2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