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方盛制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张林)2023-03-3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
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刘张林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主任,中国医
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现任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晨光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6 次(7 次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9
通讯表决方式),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
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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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方式参 出席 两次未亲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自参加
刘张林 16 16 16 0 0 否 0
报告期内,本人均能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内本
人均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作出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 2022 年度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参
加了 1 次会议。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
本人参加了 2 次会议。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
参加了 3 次会议。
3、年报编制工作
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编制年报前,
本人听取了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进行
了深入交流,并积极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工作进
度情况,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本人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
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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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
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
本人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关联方租赁公司闲置
厂房、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环评服务、委托检测、共同投资、捐
赠等情况,该类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发生。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子公司湖南方盛绿色合成制药
有限公司、湖南方盛康华制药有限公司、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
公司、海南博大药业有限公司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
程序并对外进行了披露。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
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能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
经营者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4、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5、 聘任或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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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
以及聘请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的审计机构。
6、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
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29,429,720 股为基数,
每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15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64,414,458 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
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
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0,182,120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0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616,390.80
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
7、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实际
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8、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142 份。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
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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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查
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文档,推
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已基本建立规范、健全的内部控
制体系,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10、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
本人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下属专门
委员会均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运作规范;各
委员能够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履行忠实、诚信、勤勉
的职责。
四、 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层以及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与交流,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
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希望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继续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以更加优异的业
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刘张林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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