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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兴股份: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7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黄董良先
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徐骏民先生、董事汪洪
志先生。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董事会进行了换届,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
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原董事徐骏民离任并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
为独立董事黄董良、张洁、非独立董事汪洪志,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
黄董良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公告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
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如下
事项:
    1、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2、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初步审阅
财务报表,并与审计师进行了沟通。
    3、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新增贷
款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5、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之间预计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6、2021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7、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
案》。
    8、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进行了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
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认定其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
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
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
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在综合考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资质、规模、资信情况、执业质
量、服务收费及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等因素后,经审计委员会初审后,决定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
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
行。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
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公司内控制度已基
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
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
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与审计机构沟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重点关
注公司内部控制中薄弱环节的改善,并督促公司对内控缺陷进行及时整改。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
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
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6、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
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
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