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五洲特纸: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2-07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
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会务人员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
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
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
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
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
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
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
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八、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
及录像。会议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拍照、录制视频、音频对外发布,造成
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下午14 点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http://vote.sseinfo.com/home) 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东港四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赵云福先生
    出席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
    员。
一、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
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   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三、   议案审议
    1、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   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   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6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4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0)468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 万元变更为 40,001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36,000 万股变更为 40,001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衢州五洲特种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日期变更为 2020 年 12 月,并对《公司章程》中
 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二条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行独立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行独立核
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由衢州五洲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公司由衢州五洲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方式设立;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的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803670291361P。                           91330803670291361P。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
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全体发起人以货币资金认购          第十八条 公司全体发起人以货币资金认购
公司股份,并已在公司注册成立前足额缴纳出       公司股份,并已在公司注册成立前足额缴纳出
资。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具体       资。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具体
如下:                                         如下:
序   股东姓名或    持股数量                     序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号       名称      (万股)                     号      或名称        (万股)
 1       赵磊      6561.0616    35.17416%       1         赵磊        6561.0616      35.17416%

 2      赵晨佳     4350.0000    23.32055%       2       赵晨佳        4350.0000      23.32055%

 3      赵云福     3355.0000    17.98631%       3       赵云福        3355.0000      17.98631%

 4      林彩玲     2745.0000    14.71607%       4       林彩玲        2745.0000      14.71607%
     宁波云蓝投                                       宁波云蓝投
     资合伙企业                                       资合伙企业
 5                 212.4000      1.13869%       5                      212.4000       1.13869%
     (有限合                                         (有限合
         伙)                                             伙)
     嘉兴古道煦                                       嘉兴古道煦
     沣二期股权                                       沣二期股权
 6   投资合伙企    544.6154      2.91971%       6     投资合伙企       544.6154       2.91971%
     业(有限合                                       业(有限合
         伙)                                             伙)
 7      胡维德     272.3077      1.45985%       7       胡维德         272.3077       1.45985%

 8      姜云飞     272.3077      1.45985%       8       姜云飞         272.3077       1.45985%

 9      罗邦毅     136.1538      0.72993%       9       罗邦毅         136.1538       0.72993%

10       曹亮       68.0769      0.36496%       10        曹亮         68.0769        0.36496%

11      林万明      68.0769      0.36496%       11      林万明         68.0769        0.36496%

12      赵云飞      68.0769      0.36496%       12      赵云飞         68.0769        0.36496%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8653.076                                        18653.076
    合   计                    100.0000%            合 计                      100.0000%
                      9                                                9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均为普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0,001万股,均为普
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值一元。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副董事长
(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
持。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
                                              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持。
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表主持。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
                                              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
表主持。
                                              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
                                              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
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
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
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纠正;                                       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
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
承担。                                       承担。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请各位股东进行审议表决。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