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3-10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江西五星
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以上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增加153,500万元人民币,增加后对外担保额度为不
超过203,5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之前已执行,
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仍然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91,741.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事项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新增担保基本情况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于2021
年4月26日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提供对
外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拟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
司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不包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基于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预计此前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五星”)和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的
原担保额度将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因此,现公司拟在原有对外担保额度的基础上
增加 153,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后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3,500 万元人民币(其
中不包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担
保额度授权期限仍然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增加担保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序 预计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银行
号 额度(万元)
1 浙江五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15,000
2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50,000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 10,000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3,500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10,000
江西五星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10,000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 30,000
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15,000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0,000
合计 153,500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
原有对外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153,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后对外担保额度为不
超过 203,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之前已执行,
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
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6,100 万元 实收资本 6,100 万元
法定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
赵磊 91330800751185376W
人 代码
住所 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 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五洲特纸持有其 100%的股权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第 3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季度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财务状况(万元)
(万元)
资产总额 104,020.10 116,703.94
股东权益 57,642.98 72,049.62
净利润 15,500.86 14,406.63
2、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
赵晨佳 91360429099477051U
人 码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浆及浆板、机制纸的生产、销售;纸加工及纸制品的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 PE 膜加工、销售;热电联产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构成 五洲特纸持有其 100%的股权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第 3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季度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财务状况(万元)
(万元)
资产总额 219,730.73 271,050.17
股东权益 112,320.52 115,670.54
净利润 4,889.05 3,350.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增加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
关机构审核,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
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1,741.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4.36%,均为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本次事项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原有对外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153,5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后对
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3,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仍然至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
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
有控制权,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总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一致同意公司增加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