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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28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 1 号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30 万吨                 √
         化机浆生产线的议案
  1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
         议案
  1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6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9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
         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2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3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2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内 容 详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8、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4、议案 2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007        五洲特纸             2022/5/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 1 号行政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
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
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
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
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
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
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
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 15:00 前送达公
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
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 1 号
    联系人:韩孝琴
    电子邮件: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疫情防控: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
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股东大会。现场参会须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14 天内有
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谢绝现场参会。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9   关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30
     万吨化机浆生产线的议案

1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3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