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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特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1-0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五洲
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就五洲特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6,7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
万元,扣 除本次发行 费用人 民币1,131.22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65,868.7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30号《验证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20 万吨液体包装纸项目          60,600.24                 5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77,600.24                 67,000.00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
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
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拟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
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
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已经五洲特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五洲特纸全体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五洲特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五洲特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五洲特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五洲特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