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28 公司简称: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96,000,000 .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世茂能源 60502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吴建刚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 8 号 电话 0574-62087887 电子信箱 wujiangang@shimaoenergy.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D44 电力、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行业,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热电联产”(分类编码:D4412)。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 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情况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世茂能源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 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世茂能源以“提 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通过焚烧处置将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 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1、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经营模式,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 排锅炉产汽量及汽轮机配置,蒸汽进入汽轮机推动其进行发电并排出蒸汽用于供热。公司的供热 价格采取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规定。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原材料包括燃煤和生活垃圾,燃煤由公司自行采购,生活垃圾则由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协议负责运输,由公司处置。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固废资源化处理,拓 展一般固废来源,由营销部主动联系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固废处置费。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动力煤。公司运行管理部和物资采购部每月初根据燃煤库存情况预 估当月采购数量,并由物资采购部安排采购。物资采购部向长期良好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 购价格参考秦皇岛港动力煤市场价格作为依据,通过对供应商报价的对比,最终确定供应商。燃 煤到货后由技术研发部的综合分析室进行抽样化验,检验成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入 库。公司所需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充分,采购量保持稳定。公司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基础上维持合理 库存,以满足生产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生产方式。公司 24 小时不间断生产蒸汽,并根据客 户实时用热需求安排实时蒸汽的产量,并在供热过程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并上网。如 锅炉生产的蒸汽量大于下游客户的蒸汽需求量时,则通过抽凝机组发电来消化冗余蒸汽。公司的 实时供汽量根据热用户的蒸汽需求量的变化而变化,该过程主要通过安装在供热管道的流量计、 温度压力变送器的实时参数来对锅炉的投料量、负荷进行调节控制。 (3)销售模式 ①蒸汽销售 公司所生产的蒸汽以直销的模式供给客户,工业蒸汽以吨计量,按月结算,公司每月以客户 端热计量表上的客户蒸汽使用量及当月汽价制作确认表,待客户签字确认后,以上述金额作为收 入确认依据。 蒸汽销售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公司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供 热销售价格,具体供热销售价格标准及确定办法如下:供热销售价格=煤热联动价格+脱硫脱硝热 价+其他。公司每月将编制完成的《蒸汽价格调整通知单》发送给用热客户,以通知本月汽价变 动情况。 新增用热客户向公司提出用热申请,双方经协商后签订供热协议,明确供热参数如用汽量、 蒸汽压力和温度等要素。公司根据新增客户的预计用汽需求情况,收取一定金额的开口费,并负 责安装铺设供热主干管路到热用户厂区,由用热客户承担其厂区内的管线建设。 ②电力销售 根据公司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公司所生产的电全 部并入宁波电网,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实现上网后再由国家电网销售 到电力终端用户。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及《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发电标杆电价为每千 瓦时 0.65 元(含税),并按实际上网电量予以并网结算。 2、市场地位 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中心,余姚各街道、乡镇的生活垃圾除厨余垃圾中 进行生化或堆肥处理的部分、可回收垃圾中进行资源再利用的部分及有害垃圾外,均由公司负责 焚烧处理;同时,公司不断扩展公司的固废处理经营业务范围,积极开拓固废收集与处理;因此 公司作为余姚地区唯一的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和主要固废处理中心,区域独占地位具有可持续性。 今年 3 月份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余姚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主要内容》, 文件中指出:“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全市进行统筹布局,保留现状位于小曹娥镇的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目前能够满足余姚市的生活垃圾处理需要,由于该发电厂同时处理工业固废和农业废 弃物,根据处理需求,规划处理能力应扩至 2000 吨/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增减(%) 总资产 1,514,985,304.25 1,329,560,000.21 13.95 1,152,309,58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 1,299,554,403.43 1,159,382,680.01 12.09 1,033,288,985.62 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361,491,133.59 442,362,623.25 -18.28 394,726,53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88,171,723.42 206,093,694.39 175,426,406.24 -8.7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79,146,938.06 197,947,454.58 -9.50 171,130,031.92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72,003,581.34 236,126,431.70 15.19 212,996,994.21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3.43个 15.41 18.84 24.62 收益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8 1.29 -8.53 1.2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8 1.29 -8.53 1.28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86,769,229.50 91,341,035.39 83,860,111.00 99,520,757.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0,562,664.09 59,034,583.48 43,049,853.72 45,524,622.1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6,802,023.87 57,258,496.54 41,349,196.67 43,737,220.98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7,458,402.90 82,406,439.33 48,384,251.37 93,754,487.74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4,66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3,8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 报告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比例 冻结情况 股东 期内 期末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全称) (%) 股份 性质 增减 数量 数量 状态 宁波世茂投资控股 境内非国 0 96,000,000 60.00 96,000,000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 境内非国 0 12,000,000 7.50 12,000,000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李春华 0 6,000,000 3.75 6,000,00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李思铭 0 6,000,000 3.75 6,000,000 无 0 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498,892 0.31 0 无 0 其他 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421,633 0.26 0 无 0 其他 公司 陈元峰 416,000 0.26 0 无 0 其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382,132 0.24 0 无 0 其他 有限公司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 369,900 0.23 0 无 0 其他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286,102 0.18 0 无 0 其他 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1、世茂投资 100%的股权由李立峰、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 动的说明 郑建红等五人共同持有,其中李立峰持有 33.33%股权,李象高持 有 26.67%股权,周巧娟持有 20.00%股权,李春华持有 10.00%股权, 郑建红持有 10.00%股权。李立峰与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与 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 立峰的胞妹。即世茂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2、世 茂铜业 100%的股权由李象高、李立峰、世茂投资、周巧娟、李春 华、郑建红共同持有,其中李象高持有 33.04%股权,李立峰持有 29.46%股权,世茂投资持有 10.71%股权,周巧娟持有 8.93%股权, 李春华持有 8.93%股权,郑建红持有 8.93%股权。即世茂铜业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3、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春华为李立峰 之胞妹,李象高、周巧娟夫妻的成年子女。4、公司自然人股东李 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夫妻的成年子女。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 6 名自然 人合计控制公司 75.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 人中: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 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 为李立峰、郑建红的女儿,上述 6 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无 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1,491,133.59 元,比上年减少 18.28%,营业成本 130,815,164.57 元,比上年减少 18.63%。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电力和热力的收入为 305,783,603.86 元,比上年减 少 10.60%;主营业务成本 131,476,374.03 元,比上年减少 0.36%;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8,817.17 万 元,同比下降 8.70%;年末总资产规模 151,498.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29,955.44 万元、 分别同比增长 13.95%、12.09%;基本每股收益 1.18 元,同比下降 8.5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