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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茂能源:世茂能源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3-12  

                        公司代码:605028                                                       公司简称:世茂能源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技术与研究、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合同
管理、管控系统、信息披露等事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授权审
批流程运行的有效性、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管控系统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
内部控制。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的 5%        营业收入的 3%<错报≤营   错报≤营业收入的 3%
                                              业收入的 5%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75%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产总额的 1.7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A、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B、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D、报告给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完成整改;
                    E、因会计差错导致公司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500 万(含 500 万)以上   大于 100 万(含 100 万) 100 万以下
 额                                           小于
                                             500 万
 潜在负面影响       已经对外 正式披露并 对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
                    公司定期 报告披露造 成   但未对公 司定期报告 披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公
                    负面影响;               露造成负面影响;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负
                    企业关键 岗位人员流 失   被媒体曝 光且产生负 面     面影响;
                    严重;                   影响;                     一次性重伤 3 人以下,
                    被媒体频 频曝光负面 新   一次性死亡 1 人以上 3 人   无死亡。
                    闻;                     以下,或重伤 3 人以上
                    一次性死亡 3 人以上,    5 人以
                    或重伤 5 人以上。        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
                    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公司于 7 月 12 日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
能有效执行。但因为是资本市场的新人,同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对公司内部
控制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2022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立峰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