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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茂能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3-007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投资金额 47,245.00 万元。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计划投
        资金额为 17,89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1,500 万元,剩余部分
        自筹建设。公司拟将原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中备用的 1 台高温
        高压 13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暂缓建设,其余项目正常建设,将该部份
        募集资金共计 11,500 万元投入至公司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
        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 11,500 万
        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2.89%。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预计主体建设完成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逐步投产并产生收益。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2 号)核准,宁
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4.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6,72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人民币 6,475.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45.00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确认,并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72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序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月 31 日累计已投
号                                      金投资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
1                         47,245.00       47,245.00         14,642.81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合计            50,245.00      50,245.00          17,642.81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合理规
划公司厂内安全生产,进一步优化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将原“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建设3台高温高压
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1台备用)+1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
组+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
配套工程,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7,245万元,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2台高温高压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
组+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配套工
程,原备用的1台高温高压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目前暂缓建设,视
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及实际经营需要由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变更后
原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35,745万元,其余募集资金11,500万元
拟变更为建设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三)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
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开户银行、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募投项目为“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
建项目”项目,已于 2019 年 5 月获得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甬发改审批〔2019〕210 号”复函,由公司实施筹建,于 2019 年
11 月获得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
见“甬环建〔2019〕32 号”,于 2020 年 2 月获得宁波市能源局三期
工程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甬能源审批“〔2020〕13 号”。该项目拟
通过新建 3 台高温高压 13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 1 台备用)+1
台 15MW 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 台 15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同
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向中意宁波生态园、周边食品、电镀
园区等用热客户提供蒸汽。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或费用名称           投 资 额
     一        热电工程投资                               45,772.00
    1.1        建筑工程费用                                8,527.00
    1.2        设备购置费用                               20,855.00
    1.3        安装工程费用                                8,399.00
    1.4        其他费用                                    7,991.00
     二        流动资金                                    1,473.00
     三        合计                                       47,245.00

    项目建设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配置 2 台高温高压 130t/h 循环
流化床锅炉+1 台 15MW 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为 13 个月,一期工程启
动后第二年启动二期工程建设,二期配置 1 台高温高压 130t/h 循环
流化床锅炉+1 台 15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为 13 个月,预计达产后
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 23,053 万元,利润总额 6,174 万元,税后内部
收益率 14.09%。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14,642.81 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是公司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并经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
论证之后所确定的,项目立项和可行性论证是基于前期实际情况开展
的,具备谨慎性。但目前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加上公司日处理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于2022年5月获批建设,产能已经基本满足
公司生产发展需要。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发展巩固公司核心业务,
保障垃圾焚烧发电的效率,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综合
考虑计算生产经营需要,扩充产能需求以及持续稳定满足下游客户供
热需求等因素,原募投项目中2台高温高压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
台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高效脱
硫脱硝除尘设施在正常建设达产后,足以安全并高效经济的运行满足
垃圾处理需求及下游客户连续生产所需的生产用汽需求。因此拟将募
集资金投资于原项募投项目中用于备用目的的1台高温高压130t/h循
环流化床锅炉进行暂缓建设,未来根据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动及实际经
营需要自主灵活地以自有资金择时进行该备用锅炉的投资建设,同时
公司拟将前述募集资金共计11,500万元投入至公司“日处理500吨垃
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综上,上述募集资金的变更使用,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介绍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
建项目”,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获得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余
发改核〔2021〕14 号”《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2022 年 5 月 20 日获得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甬环建〔2022〕20 号”《关于宁波世茂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审查意见》
     本项目位于公司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 3,540 ㎡,同时项目区远
离居民村庄,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具备建设条件。本项目拟
在原有 3×500t/d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基础上,新增一台 500t/d
的炉排式垃圾焚烧炉和一台 12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
气处理系统,并配套建设一座垃圾坑和一根烟囱,最终形成全厂
2,000t/d 的垃圾日处理能力。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7,89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500 万元,
自有资金 6,394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或费用名称                             投 资 额
      一            热电工程投资                                                     16,749
      1.1           建筑工程费用                                                      4,426
      1.2           设备购置费用                                                      7,426
      1.3           安装工程费用                                                      2,962
      1.4           其他费用                                                            1935
      二            流动资金                                                          1,145
      三            合计                                                          17,894.00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 5,382.00 万元,实现利
润总额 2,981.00 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 6.97 年,内部收益率 16.42%,
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
     原募投项目                  资额                                     日募集资金余额
                                                       金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
                                   47,245.00              14,642.81               33,512.05 注
建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总投资额                                 日尚需投入的募集资
   新变更募投项目                                日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金金额
                                                     (万元)
                                                                              (万元)
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
                                     17,894                       0                    11,500
发电扩建项目

    注:募集资金余额 33,512.05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净额 909.86 万元。
      原“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包含 3 台高温高压 130t/h 循
环流化床锅炉(其中一台备用)+1 台 15MW 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 台
15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目前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
收入净额)33,512.05 万元,本次计划暂缓备用锅炉的投资建设对应
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1,500 万元,拟将前述 11,500 万元募集资金
用于投资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即“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
目”,剩余 6,394 万元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
 序                本次调整前投资
       项目名称                     后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   后募集资
 号                    总额
                                        额          资额     金投资额
      燃煤热电联
 1    产三期扩建        47,245.00   35,745.00    47,245.00   35,745.00
      项目
      补充流动资
 2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金
      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
 3                              -      17,894            -   11,500.00
      发电扩建项
      目
       合计             50,245.00   56,639.00    50,245.00   50,245.00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公司多年来将余姚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作为
重要任务,同时作为区域内中意宁波生态园唯一的热电联产企业还承
担着向中意宁波生态园、余姚市食品园区、小曹娥镇电镀园区等园区
的集中供热任务。随着余姚经济的发展,城乡垃圾的收集在逐年迅速
增加,同时伴随浙江“世界级大湾区”的规划建设及长三角地区一体
化建设发展的深度推进,中意宁波生态园作为前湾新区的主要组成部
分,将成为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地区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区域。公司拟
投资建设“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不仅充分保障了
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置需求,垃圾池有足够的容积用于垃圾发酵,使垃
圾焚烧发电效率最大化,同时也进一步保证了对于下游客户生产所需
蒸汽的持续稳定供应。
      投资建设“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将为公司在
供热、发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搭建综合能源供应架构,为园区内
企业提供各种清洁、高效、循环的综合能源,帮助园区内企业节省生
产成本,更高效地利用清洁高效的能源,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二)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已取得余姚市发展和
改革局以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核准,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尽管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客观分析及可行性研究论证,在热电联
产及垃圾处置领域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运转良好。但生活
垃圾作为公司的主要生产原材料,其供应量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
益。公司是余姚地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生活垃圾供应量稳定
增长,但不能排除随着垃圾分类政策的推行、余姚地区居民人口数量
或生活习惯的变化,导致生活垃圾供应量增加量不及预期甚至下降,
使得公司生产成本上升,影响经营业绩。公司将根据环保监管要求、
市场变化情况,积极开拓固废治理区域,增加固废治理业务,努力满
足垃圾炉的生产经营。
      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及行业政策
变化等风险影响,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不能按期达产或
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等风险。
      五、新项目已履行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新项目已履行必要的备案和核准程序如下:
 序号             名   称               主管部门          核准文号
  1     公司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 余 姚 市 发 展 和 改 余发改核〔2021〕
        发电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革局              14 号
  2     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 宁 波 市 生 态 环 境 甬环建〔2022〕20
       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局             号
       的审查意见
    六、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资金管理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及优化
公司战略布局而审慎作出的合理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
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优化公
司的产能布局,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
盈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设立新项目
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将从原募集资金
专户转入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后续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
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
大效益。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相关议案并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为进
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
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
项,并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
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
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
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公司日处理 500 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备案、环评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