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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咸亨国际:咸亨国际: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2-018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咸亨国际”),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公司目前业务实际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实际需要,现拟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 前                                 修订 后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
  通用航空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   通用航空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
  类医疗器械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    类医疗器械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照明
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器具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物联网设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   备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交通及公
务;科普宣传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会议及   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
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造;五金产品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食
赁;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五金产   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
品研发;仪器仪表修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技术培训;物联网技术研发;仪器仪表销售; 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科普宣
金属工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   传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气   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特种作业人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员安全技术培训;物联网技术研发;仪器仪
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配电开关控   表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
制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 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
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
通讯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安   气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配
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   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
用品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   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可穿戴智能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
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   组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建
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无人飞行   筑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潜水
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救捞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   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
及部件销售;软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
属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汽车   险化学品);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
新车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
防火封堵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灯具销售; 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汽
紧固件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联网设   车新车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润滑油销
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喷枪及类似器具   售;灯具销售;紧固件销售;智能仓储装备
销售;密封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   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喷枪及类似器具销
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   售;密封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
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五   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
金产品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无人飞行   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
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   发;储能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非居
品生产;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 住房地产租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软件销售;
辅助设备批发;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除依    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其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开展经营活动)。                          发;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                                     ……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第四十四条 公司(含合并范围内所有        第四十五条 公司(含合并范围内所有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
                                         会审议,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保;
象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象提供的担保;
产 3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净资产 10%的担保;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供的担保;
    (七)对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八)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七)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担保情形。                           其他担保情形。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十二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十三
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事项时,需先   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事项时,需先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标准计算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标准计算方式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确定。                             关规定确定。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 10%。
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关证明材料。
料。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容:                                     内容:
    ……                                     ……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的股东;
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记日;
    注释:1.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表决时间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和表决程序。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注释:1.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2.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       2.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    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下午 3:00。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                                       ……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第八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                                       ……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                                   和清算;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事项。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事项。
                                               注释:股东大会就以下事项作出特别决
                                           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
                                           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修改《公司章
                                           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
                                           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
                                           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情形。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八十五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八十六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     将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
                                         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第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   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
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处罚,期限未满的;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
    ……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     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   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
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益不受损害。                             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
    ……                                 本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关注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赠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
    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   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
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议事规则应列入《公司章程》或作为章程的
                                         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在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审,并报股东大会审批。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审议决定达到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审议决定达到
以下标准之一的交易(不含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标准之一的交易(不含关联交易)事项。
    ……                                     ……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本章程第四十四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事     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事
项。                                     项。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
外)。                                   外)。
    ……                                     ……
    本章程第四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本章程第一百零一        第一百五十六条 本章程第一百零二条
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
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零三条关于董事的忠实         本章程第一百零四条关于董事的忠实
义务和第一百零四条(四)至(六)关于勤   义务和第一百零五条(四)至(六)关于勤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五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
                                           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五十九条 总经理决定本章程第          第一百六十条 总经理决定本章程第四
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交易     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交易事
事项,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二十     项,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九
八条规定以外的关联交易事项。               条规定以外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一百六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第一百六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
承担赔偿责任。                             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
                                           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七十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七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
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     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
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   度前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
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期报告,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
报告。                                     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       所网站和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披露信息的媒体。                           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司       的媒体。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司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二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二百
  百一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    一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
  本章程而存续。                            本章程而存续。
      ……                                      ……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         第二百一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
  一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 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
  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    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
  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    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
  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    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
  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         第二百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
  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
关 核 准 的 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