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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咸亨国际:咸亨国际: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0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 前                                    修订 后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提议,聘任或者解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提议,聘任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第四条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
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
作出说明。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
                                            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
                                            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议决定达到下列标准之         第五条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
一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    议通过,并及时披露。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一) 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提供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担保的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计算原则,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资产 30%的担保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五)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超过 100 万元。                             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      提供的担保;
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       (七)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定的其他担保。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时,
    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需经董事会审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上通过。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值计算。
    (七)虽属于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
易,但董事会、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核的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托贷款等)、资产抵押、购买或出售资产、赠
                                           与或者受赠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
                                           务、债权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
                                           项目、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等交易行为(受赠现
    ——                                   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
                                           计算。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托贷款等)、资产抵押、购买或出售资产、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
    ——
                                           产和业务、债权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究
                                           与开发项目、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等交易行为
                                           (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
                                          务除外),同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授权公
                                          司董事长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
                                          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
                                          计算。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                                  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
                                          作出说明。
                                              第九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                                  会可以下设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议
                                          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批准,并作为本规则的附
                                          件。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为《公
大会批准后生效,并送公司监事会一份备案。 司章程》的附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并
                                          送公司监事会一份备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
规则》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