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咸亨国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文亮 罗会远 沈玉平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