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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庆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30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同庆
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核,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
要的、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公司
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含 6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玉瑛、刘林、卓敏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