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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庆楼:2021-018 同庆楼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18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已完

成主体工程建设,部分面积已于2020年建成并陆续投入使用,因配送半径的调整,
加之公司上市后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布局新门店,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优化
物流动线,公司拟在江苏省等地布局新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完善公司供应链
体系,基本覆盖公司全国门店的业务需求,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审慎评估和
论证,公司决定变更“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部分投资金额,调减安徽合肥
地区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投资金额12,271.01万元,相应增加未来在其他区域
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的投资金额。
   ●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7 元/股。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5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970.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53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额                 金

                                 合肥 6 家                16,380              16,380

 1      新开连锁酒店项目         常州 6 家                15,770              15,770

                                 南京 3 家                 9,050                  9,050

 2      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                            17,330              17,33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              15,000

                     合     计                            73,530              73,530

      (二)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24,056.5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参见 2020 年 7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      以募集资金置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换金额

                       合肥 6 家             16,380       3,478.12           3,478.12
        新开连锁酒
 1                     常州 6 家             15,770       9,964.98           9,964.98
        店项目
                       南京 3 家              9,050            727.49             727.49

        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
 2                                           17,330       9,885.98           9,885.98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              -                -

               合   计                      73,530   24,056.57          24,056.57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明细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35,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
                         减:承销及保荐费                            68,426,300.00
户到位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766,573,7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1,273,671.68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240,565,700.00
募 集 资 金 已 使 用 筹资金
情况                     减: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6,475.9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344,267.9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345,872,120.41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328,220,000.00

       二、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与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于2015
年12月24日获得立项批准,计划总投资17,330万元,计划建设标准化初加工及配
送中心,建成后将取代中央厨房和分拣配送中心,配备综合冷库及物流车辆,主
要为安徽及周边城市各直营店提供各种原材料的集中采购、标准加工及统一配送,
同时向外区域门店配送部分原材料,有利于公司降低企业成本、保障餐饮安全并
保护环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中14,806.07㎡
已完成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使用部分”),尚有47,554.65
㎡未进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亦未采购设备(以下简称“预留部分”)。根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230Z1306号《同庆楼
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分别归属已使
用部分和预留部分的鉴证报告》,该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9,906.63万元,
其中使用部分为4,783.04万元,预留部分为5,123.59万元;尚有应付工程尾款和
设备质保金688.92万元,其中使用部分为275.95万元,预留部分为412.97万元。
    鉴于该募投项目使用部分已满足公司在安徽及周边区域的门店业务需求,公
司决定变更“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部分投资金额,本次变更后,该募投项
目的投资总额为5,058.9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2,271.01万元用于未来在江苏省
等其他省选址投资建设新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已置换募集资金中归属预留部分的投资金额5,123.59万元转回到募集资
金专户,预留部分将不再属于募投项目。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于2015年立项,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该
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采用大量的现代化设备进行集约化生产,并通过调
整配送路线、加快仓储周转效率以减少库存面积等措施,使用部分已满足公司在
安徽及周边区域门店的配送业务需求,加之公司上市后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布
局新门店,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优化物流动线,公司拟在江苏省等地布局新的
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完善公司供应链体系,基本覆盖公司全国门店的业务需求,
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审慎评估和论证,公司决定变更“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
项目”部分投资金额,调减安徽合肥地区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投资金额
12,271.01万元,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未来在其他区域投资建设新的原料
加工及配送基地。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已投入使用原
料加工及配送基地实现功能、未来门店布局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后的审慎决定,
使用部分已满足公司在安徽及周边区域门店的配送业务需求,本次变更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
    综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综合考虑门店布局、配送半径等因素做出的决定,
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供应链体系,降低公司成本费用,进而有利于增
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
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公司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部分投资金额,
调减安徽合肥地区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投资金额12,271.01万元,该部分结余
募集资金将用于未来在其他区域投资建设新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待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已投入募集资金中归属预留部分的投资金额5,123.59
万元转回到募集资金专户,预留部分将不再属于募投项目。同意将上述变更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经审
慎评估和论证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能够提高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供应链体系,
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
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综合考虑门店布局、配送半径
等因素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资产闲置,有利于
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供应链体系,降低公司成本费用,进而有利于增强公司
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同庆楼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
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同庆楼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事项。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