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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庆楼:同庆楼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2-01-19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2-004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
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对“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尚未实施的九家直营门店
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7 元/股。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5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970.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53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30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肥 6 家                16,380           16,380
       1      新开连锁酒店项目         常州 6 家                15,770           15,770
                                       南京 3 家                 9,050            9,050
       2      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                            17,330           17,33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           15,000
                       合    计                                 73,530           73,530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明细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35,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减:承销及保荐费                                 68,426,3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766,573,7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1,273,671.68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0,565,7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减: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6,475.9
                               加:已置换募集资金退回专户                       51,235,878.04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2,990,224.76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                                                       213,753,955.22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200,000,000.00


           二、    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与原因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拟在合肥、常州、
    南京建设 15 家餐饮门店,其中:合肥 6 家,常州 6 家,南京 3 家,项目总投资
    41,2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已开新店 6 家,尚有 9
    家门店仍在选址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已实施数量   未实施数量     已投入募集    未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金总额       (个)       (个)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合肥 6 家      16,380           2           4           3,478.12      12901.88
新开连锁
             常州 6 家      15,770           3           3           9,964.98        5805.02
酒店项目
             南京 3 家      9,050            1           2            727.49         8322.51

       合计                 41,200           6           9           14,170.59    27,029.41



    (二)本次变更情况及原因
    2021年度,公司在安徽省芜湖市和江苏省靖江市新开两家门店(芜湖银湖时
代广场店和江苏靖江店),在安徽省阜阳市筹备一家门店(阜阳双清湾店),上
述三家新门店均不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内,筹建费用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利于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的需要,实现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结合发展战略规划及选址拓展情况,拟对“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尚未实施的九家
直营门店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尚未实施门店数量                 尚未实施门店数量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合肥市 1 家
                                     合肥市 4 家                    滁州市 1 家
                                                                    上海市 2 家
    新开连锁酒店项目                                                常州市 2 家
                                     常州市 3 家
                                                                    淮北市 1 家
                                                                    无锡市 1 家
                                     南京市 2 家
                                                                    镇江市 1 家
            合计                         9                               9

    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除上述变更外,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建设内容
和实施方式不变。本项目总投资超出募集资金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
资金投入。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选址
拓展情况而作出的决定,旨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未改
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加
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   公司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开连
锁酒店项目”尚未实施的九家直营门店实施地点由“合肥、常州、南京”变更至
“合肥、滁州、上海、淮北、无锡、常州、镇江”,同时,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
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
不变。本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未改变募
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
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市场布
局,进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募投项目获得更
好的收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连锁酒店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
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同庆楼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