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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庆楼:同庆楼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2-021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基水、吕月珍在上述议案的审
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活动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
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通过《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
   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1 年度预计   2021 年度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注1
承租关联人房屋             沈基水          890,654.40        890,654.40                不适用
                    合肥金城农用车有
承租关联人房屋                      注2
                                          1380,000.00       1380,000.00                不适用
                       限责任公司

       注1
             说明: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基水与世家酒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将其位于合肥市繁华大道南路的房屋出租给世家酒店。房屋面积 2334 平米,租赁期共 10

   年,租赁期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840,240.00 元,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890,654.40 元,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944,149.68 元,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1,000,725.84 元。2020 年 1-3 月疫情期间对方给予

   免租优惠。按照合同约定,2021 年确认的租赁费用 890,654.40 元。

       注2
             说明:2009 年 6 月 2 日,合肥金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将其位于合肥市合作化南路 6 号的房屋出租给本公司。房屋面积 10,992.00 平方米,租赁期

   共 15 年,租赁期间为 2009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其中 2009 年 8 月 15 日至 2014

   年 8 月 14 日租金为 112 万元/年,2014 年 8 月 1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4 日期间租金为 120 万

   元/年,2019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期间租金为 138 万元/年。2015 年 11 月 4 日,

   本公司股东沈基水收购合肥金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100.00%的股权,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

   关联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继续有效。2020 年 1-3 月疫情期间对方给予免租优惠,按照

   合同约定,2021 年确认租赁费用 1,380,000.00 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2022 年预计    占同类业     2021 年实际
              关联人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金额(元)    务比例(%) 发生金额(元)
                                                                     例(%)     异较大的原因

承租关联
              沈基水       944,149.68        0.88     890,654.40        0.94        不适用
人房屋

            合肥金城农
承租关联
            用车有限责   1,380,000.00        1.29    1,380,000.00       1.45        不适用
人房屋
              任公司

  合计           -       2,324,149.68            -   2,270,654.4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沈基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合肥金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1,999 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基水
           成立时间:1999 年 2 月 12 日
           主要股东:沈基水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 6 号
           经营范围:农用车及配件生产、销售、修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销售;商
     务信息咨询;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肥金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8161.19 万元,净资产 7714.7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 315.87 万元,净利
     润为-1915.61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沈基水先生及其控制的合肥金
     城农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承租关联方房屋,主要
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的,交易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在
同类业务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