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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庆楼:同庆楼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收到了
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
日常经营业务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沈基水、吕月珍需要回避表决。
    2、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容诚”)相关情况的
了解,我们认为:容诚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
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容诚已连
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熟悉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在其提供审计服务工
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公司审计过
程中均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为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晓健、李锐、后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