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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泰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4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嵊州市五合东路二号盛泰集团会议室
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达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
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当期资金需求,与公司及
行业的未来发展情况相匹配,可以让公司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和行业的成长成果,
更满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
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按时达到规划使用状态。上述事项不
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标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
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对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和审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具备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并提议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
计划,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 85,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
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
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
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
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
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
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
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
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剩余部分金额及该部分对
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
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
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
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
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
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
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及
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全部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以认购方式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
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利所必须
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修订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债券受托管
理人、公司董事会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
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
开 15 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规定履
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
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司将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
8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金金额
     年产 48,000 吨高档针织面料印染生产线项目
 1                                                  30,266.67       22,000.00
     (一期)
 2   越南十万锭纱线建设项目                         40,188.70       30,000.00
 3   嵊州盛泰 22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8,767.54        5,500.00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506.43        2,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5,500.00       25,500.00
                      合计                         107,229.34       85,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
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
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
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
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