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 号)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40 万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0]6629 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 8,520 万元变更为 11,36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由 8,520 万股变更为 11,360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
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股票发行情况及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修订《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
案)》部分条款并将其名称变更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日
期变更为 2020 年 12 月。公司拟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公司由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 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 立,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40 万
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股,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20 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60 万元。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85,200,000 股,均为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13,600,000 股,均
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除该等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浙江东亚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须报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以登记的《浙江东亚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准。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指定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
案、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