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69 人
注册会计师 665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68,665 万元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52,00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9,263 万元
客户家数 78 家
2020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7,581 万元
审计情况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涉及主要行业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
(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承
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导致的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累计受
到证券监管部门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等的情况具体如下:
刑事处罚:0 次
行政处罚:1 次
行政监管措施:2 次
自律监管措施: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本公司提供 核上市公司审计
注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在本所执业
审计服务 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谢贤庆 2003 年 2003 年 2003 年 7 月 2018 年 9家
签字注册会
黄蕾蕾 2009 年 2009 年 2009 年 12 月 2018 年 2家
计师
质量控制复
黄继佳 2006 年 2004 年 2011 年 2 月 2018 年 6家
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发现其
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1 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
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及其指定人员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协
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
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
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
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系公司战略
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为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
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
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
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
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