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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_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
    议案 1:......................................................... 4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议案 2:........................................................ 1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
    议案 3:........................................................ 15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15
    议案 4:........................................................ 23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3
    议案 5:........................................................ 28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8
    议案 6:........................................................ 30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
    议案 7:........................................................ 31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1
    议案 8:........................................................ 33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33
    议案 9:........................................................ 36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 ................ 36
    议案 10:....................................................... 37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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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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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 118 号总商会大厦 23 层公司会议
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池正明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全体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会议内容                             汇报人

      1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徐志坚

      2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徐菁

      3      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胡永洲

      4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王小敏

      5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王小敏

      6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徐志坚

      7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徐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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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徐志坚

     9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        王小敏

    10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王小敏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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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浙江东亚药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按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
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
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1、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
司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有关申请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事项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同意 201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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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申报报告对外报送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和《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1-6 月审阅报告报出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 1-6 月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
告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公司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1-9 月审阅报告报出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公司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
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
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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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所有董事均严格按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
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
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
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
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需发表意见的相关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
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或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董事会共提请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9 人,合计代表公司 8,52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2019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
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
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关于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有关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事项
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
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
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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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 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以及《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委员会认真履行职
 责,结合公司的情况及行业发展的状况,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了
 合理建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对公司定期
 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并对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工作进行了评估,并积极协调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合理,并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经营业绩概述
      2020 年度,公司主要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比例
营业收入                    881,670,693.22   988,087,656.70          -10.77%   856,812,186.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14,481,599.47   168,328,907.75          -31.99%   109,337,364.07
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103,418,292.96   153,798,296.11          -32.76%   106,356,277.30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6,903,140.73   216,629,368.70          -32.19%   143,644,625.18
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1             1.98          -33.84%              1.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1             1.98          -33.84%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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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2%           21.38%            -9.46%           15.92%
                                                                本年末比上年末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增减比例
流动比率                                4.41             2.35          87.66%               1.50
速动比率                                3.56             1.06         235.85%               0.64
资产负债率(合并)                   16.90%           23.36%            -6.46%           35.00%
总资产                      2,081,356,662.72 1,106,595,260.22          88.09% 1,093,775,496.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29,565,948.79        848,042,406.13         103.95%    710,899,590.41


      2020 年 1 月下旬至 3 月上旬,受疫情影响公司一度暂停生产,但是公司始
 终保持和各方的密切沟通,共同克服疫情带来的诸多挑战,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捐款支持疫情防控,以尽绵薄之力。由于我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疾病防控措施,
 加上全体同仁自觉自律,公司得以较快的速度复工复产,展现了较好的韧性以及
 竞争力。
      在极端的行业市场环境下,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始终脚踏实地,奋发努
 力,紧密围绕着年初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年初,公司
 积极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影响,积极开拓主要产品的市场销售工作,在二季
 度迎难赶上。第四季度,公司面对疫情对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滞后反馈,部分产
 品销售有所下滑,同时启动了对头孢唑肟钠中间体生产线的停产提升改建工作,
 因此下半年的业绩受到较大的影响。
      综上影响,2020 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约 88,167.07 万元,同比下降约
 10.77%;综合毛利率同比微幅下降约 1.03 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约 11,448.16 万元,同比下降约 31.99%。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了 6,972.62 万
 元,下降幅度为 32.19%,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并应收款增加所致。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20 年末的流动比率为 4.41,速动比率为 3.56,
 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87.66%和 235.85%,主要得益于 IPO 发行成功,货币资金余
 额大幅增加,流动资产余额快速增长,展现公司偿债能力大幅增强。资产负债率
 仅为 16.90%,公司未来长期的发展具备充足的空间。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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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0 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投
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
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
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五、2021 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的突然暴发叠加医疗改革的持续深化等严厉政策对
国内医药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短期业绩造成一定冲击。实际上,随着疫情的影响逐
渐消退,国内医院门诊量开始逐渐恢复甚至全面复工,疫苗也陆续接种,以及世
界各国政府采取放宽财政货币政策、增加医疗支出等各项措施,疫情对全球造成
的持续性影响将逐步得到遏制,全球经济复苏曙光初现,医药制造行业也有望重
新迎来增长驱动,预计 2021 年度医药行业的经营业绩将会迎来加速增长。
     同时在带量采购常态化进行的趋势下,仿制药高毛利率的黄金时代已经结束,
对于创新药的研发投入正在异军突起。整体来看,集采压缩企业利润空间的同时
也存在结构性机会,目前市场上依旧大量存在原研厂商销售规模占据绝对优势的
品种,且此前三批四轮集采一定程度上反应原研厂商出于全球价格体系维护等原
因降价激励稍弱于国内企业,过评仿制药有望加速进口替代,同时仿制药集采降
幅平均超过 50%,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模式的优势逐步凸显。
     接下来,公司将以“产业链前后延伸,原料制剂一体化”为工作重点,在董
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发展战略,为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千方百计扩大产能,提高
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提
升市场占有率,实现业绩的稳步增长。2021 年度,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将制定东亚药业未来五年中长期战略规划,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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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提供具体的方向和目标;
     2、推动 IPO 募投项目建设进展,争取“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200 吨、7-ANCA 60 吨技术改造项目”于 7 月完成安装调试试生产并验收完工;
推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动工并完成主体建设;完成“年产 586 吨头孢类原料
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建筑主体建设,完成公用工程楼的设备安装;
     3、推进三门老厂区制剂车间的报批建设改造,拟投建东邦药业头孢克洛原
料药、拉氧头孢钠原料药和氟氧头孢钠原料药无菌冻干车间及固体口服制剂车间
等项目,坚决推动原料制剂一体化战略目标的具体进步;
     4、推动东亚药业薪酬绩效激励方案的优化,完成公司薪酬制度的改革,增
强公司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改革质量控制研究以及药事注册管理的现行体系,推动质量控制研究中
心垂直化管理,加强公司整体的质量控制、质量检测以及药证注册工作;
     6、调动内部研发力量和外部研发力量,不断开发适合公司特点的新产品、
新工艺,增加战略储备品种的数量,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收率,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公司在品种、成本等方便的护城河效应;
     7、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大基层员工的招聘力度,建立人才梯队,
以培训技术研发、市场营销、企业管理骨干等为重点,按计划吸纳年龄结构合理、
知识结果多样化的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公司,形成高、中、初级的塔式人才体系,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各类专业人才;
     8、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不断开拓开发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
率,公司将加大对欧洲、日本等规范性较好的高端市场开拓力度,同时加强对非
规范市场及国内市场的营销力度,并针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制定不同的销售方案,
实现销售的稳步增长。
     在监管趋严并更加公开透明的背景下,合规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发展的生命线,
遇到的合规问题需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思路和对策。
     确保公司三会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
召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重大事项通过三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履行,
持续准确进行交易所的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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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报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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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
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
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1-6 月审阅报告报出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 1-6 月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1-9 月审阅报告报出的议案》。
     (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六)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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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七)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在本公司召开,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
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
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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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
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
关决议。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
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
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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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舒敏、熊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胡永洲、舒敏
     战略委员会委员:胡永洲
     提名委员会委员:熊伟、胡永洲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永洲,男,195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省药学会监事长、《中国药物化学杂志》编委等社
会职务。1977 年 9 月至 1999 年 6 月,历任浙江医科大学药学系助教、讲师、系
副主任、系主任、药学院院长;1999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浙江大学药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 年 6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浙江大学药学院副院长;
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浙江大学药学院党委书记;2008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浙江大学创新药物研究中心主任;2018 年 1 月至今,退休返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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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大学药学院教授。2014 年 6 月至今,任杭州先导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2009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维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杭州百诚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东亚药业独立董事。
     熊伟,男,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质量协会理事、亚洲质量功能展开协会副会长、中
国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曾任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日本 MITSUBA
株式会社主任工程师、日本 SHINANOKENSHI 株式会社研究员,永艺家具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质量管理研究中心主
任。2008 年 9 月至今,任杭州科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0 年 10 月至
今,任杭州哲捷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杭州浙达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东亚药业独立董事。
     舒敏,男,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副教授。曾任职于江西财经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曾担任普洛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
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0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会计学副教授;
2004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山西建桥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00 年 6 月至
今,任上海东华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东亚药业
独立董事。
     (四)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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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
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
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胡永洲       7        7         0         0          0         否               1
  舒敏        7        7         0         0          0         否               1
  熊伟        7        7         0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5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
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依据各专门委员会
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对公
司有关事项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自己的审慎意见,确保了董事会的高效运
作和科学决策。
     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
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应出席董事 出席/应出席董事 出席/应出席董事 出席/应出席董事
   独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 会薪酬与考核委 会战略委员会的 会提名委员会的
     姓名
                        次数        员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胡永洲                 3/3            1/1             1/1                /
     舒敏                  3/3            1/1             1/1                /
     熊伟                  3/3            1/1             1/1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
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1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
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
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其他履职情况
     1、2020 年度,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2020 年度,独立董事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0 年度,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池正明先生的配偶梁
玲飞女士控制的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池骋先生租赁办公场所事项和向因同一
独立董事而构成关联方的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劳务和销售材料
等。前述事项符合双方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显失公允的
情形;交易价格均符合公允定价的要求,所确定的交易价格均为公允定价;关联
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过程中,采取了回避表决制度,保证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
决策机制的规范。因此,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合理,公司没
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们在经过了解和查验后确认:2020 年
度公司未发生违反《通知》的情形;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系为全资子公
司的正常经营提供的担保;未发现 2020 年度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 2020 年度未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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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如下: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东邦药业进行增资、使
用募集资金 58,243.85 万元向东邦药业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
中间体 7-ACCA200 吨、7-ANCA60 吨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586 吨头孢类原料药
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增资及借款行为是基于募投
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事项。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2、2020 年 12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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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可以有效节
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结构性存款
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 4.5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达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应予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况。
     (六)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
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议案,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以公司最新股本 85,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33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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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
展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
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
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
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
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
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
的重要作用。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加强内控制度的监督和完善,更好的树
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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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
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永洲、舒敏、熊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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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的反映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1]258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88,167.07           98,808.77          -10.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48.16           16,832.89          -3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341.83           15,379.83          -32.76%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1                1.98          -33.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2                21.38           -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90.31           21,662.94          -32.19%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08,135.67            110,659.53           8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2,956.59             84,804.24          103.95%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08,135.67 万元,资产构成及变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报告数                      上年同期数
           项目                                                                        同比变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98,938.19        47.54%         13,322.71     12.04%       642.63%
应收票据                             23.00         0.01%         200.00       0.18%       -88.50%
应收账款                        9,778.42           4.70%        7,959.18      7.19%        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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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报告数                  上年同期数
           项目                                                                      同比变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款项融资                  1,668.82           0.80%    1,975.35        1.79%        -15.52%
预付款项                       102.71            0.05%      362.93        0.33%        -71.70%
其他应收款                     151.62            0.07%      188.51        0.17%        -19.57%
存货                         26,754.86       12.85%      28,982.19       26.19%         -7.69%
其他流动资产                  1,012.32           0.49%          21.53     0.02%       4601.90%
投资性房地产                       0.30          0.00%           0.30     0.00%
固定资产                     49,392.74       23.73%      49,883.74       45.08%         -0.98%
在建工程                     13,862.97           6.66%    1,612.16        1.46%        759.90%
无形资产                      4,655.83           2.24%    5,082.34        4.59%         -8.39%
长期待摊费用                   145.97            0.07%      207.81        0.19%        -29.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6.00            0.32%      523.52        0.47%         29.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971.92            0.47%      337.26        0.30%        188.18%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同比变动 642.63%,主要系本期 IPO 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应收票据同比变动-88.50%,主要系本期期末持有的信用评级在 A(含
 A)以下的银行承兑汇票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同比变动-71.70%,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料款减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变动 4601.90%,主要系本期进项税额较多所致。
       (5)在建工程同比变动 759.90%,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变动 188.18%,主要系本期末募投项目投入预付
 款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 35,179.07 万元,负债构成及变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报告数                  上年同期数
           项目                                                                      同比变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001.33       2.85%          1,000.00       3.87%          0.13%
应付票据                     6,876.05      19.55%          3,055.00      11.82%        125.08%
应付账款                    19,913.94      56.61%         14,325.66      55.41%         39.01%
合同负债                       592.02       1.68%                  —           —          —
预收账款                            —           —         974.01        3.77%       -1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754.50       4.99%          2,425.91       9.38%        -27.68%
应交税费                       672.37       1.91%           376.62        1.46%         78.53%

                                            2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期报告数                 上年同期数
           项目                                                                     同比变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付款                    498.55         1.42%         422.15        1.63%         18.10%
其他流动负债                   65.49         0.19%               —            —          —
长期借款                             —            —     1,000.00       3.87%       -100.00%
预计负债                      130.79         0.37%         274.45        1.06%        -52.34%
递延收益                     3,674.05       10.44%        2,001.48       7.74%         83.57%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应付票据同比变动 125.08%,主要系本期采用票据结算支付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同比变动 39.01%,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同比变动-100%,主要系本期适用收入准则,预收款项调整在
 “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列报所致。
       (4)应交税费同比变动 78.53%,主要系本期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响应税务
 局政策延期缴纳所致。
       (5)长期借款同比变动-100%,主要系本期流动资金充足,归还银行借款所
 致。
       (6)预计负债同比变动-52.34%,主要系本期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0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72,956.59 万元,所有者
 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报告数                  上年同期数
           项目                                                                     同比变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股本                         11,360.00        6.57%       8,520.00       10.05%        33.33%
资本公积                    112,866.14       65.26%      37,462.30       44.18%       201.28%
其他综合收益                       -48.27     -0.03%           -48.27     -0.06%        0.00%
专项储备                           21.26      0.01%            27.31      0.03%       -22.15%
盈余公积                      2,168.25        1.25%       1,630.65        1.92%        32.97%
未分配利润                   46,589.21       26.94%      37,212.24       43.88%        25.20%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股本同比变动 33.33%,主要系本期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2,840 万股所致。
       (2)资本公积同比变动 201.28%,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新股股本溢价所致。
       (3)盈余公积同比变动 32.97%,主要系按本期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法定

                                             2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盈余公积所致。
      (二)经营成果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88,167.07 万元,同比 2019 年度增长-10.77%,实现
 净利润 11,448.16 万元,同比 2019 年度增长-31.99%。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报告数         上年同期数        同比变动
一、营业总收入                              88,167.07          98,808.77          -10.77%
减:营业成本                                58,217.75          64,229.00           -9.36%
    税金及附加                               1,120.29            1,003.77          11.61%
    销售费用                                      980.40         1,335.92         -26.61%
    管理费用                                12,040.06          10,096.91           19.24%
    研发费用                                 3,841.41            3,719.40           3.28%
    财务费用                                  -118.87               47.74          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92.24           -22.26          不适用
列)
加: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                              -241.47             -692.77         -65.14%
    信用减值损失                                  -76.26          268.07         -128.45%
    其他收益                                 1,516.15            1,786.07         -15.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376.70          19,715.14          -32.15%
    加:营业外收入                                228.43            88.98        156.72%
    减:营业外支出                                586.40          369.08           58.8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3,018.73          19,435.04          -33.0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570.57            2,602.15         -39.6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448.16          16,832.89          -31.99%


      业绩变动分析:
      本期营业利润同比变动-32.15%,主要系本期受新冠疫情及生产线安全环保
 提升改造影响导致产能减少、销售规模下降,从而引起停工损失增加、销售毛利
 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0 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同比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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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598.37      64,073.25          -3.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908.05      42,410.31          10.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90.31      21,662.94         -32.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1.28          78.84       1233.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08.15       5,778.44           5.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56.87      -5,699.60          不适用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677.12       5,250.00       1550.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31.59      19,087.74         -35.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445.54     -13,837.74          不适用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4,047.31       2,198.06       3723.71%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32.19%,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主要系本期转让在建工程及无
 形资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主要系本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特此报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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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如下:
     一、    预算编制基础
     1、2021 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 2018-2020 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
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
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2、本预算包括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 2021 年度业务模式及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价格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材料、劳务成本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9、公司 2021 年度利用闲置资金理财增加利息收入金额较大。
     10、公司 2021 年度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200 吨、7-ANCA60
吨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将增加收入和利润。
     三、预计 2021 年度财务预算
     1、营业收入:97,891.66 万元,同比增长 11.03%;
     2、营业成本:67,003.11 万元,同比增长 15.09%;
     3、利润总额:15,295.24 万元,同比增长 17.49%;
     4、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2,854.96 万元,同比增长 12.29%。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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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要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不代表本公司 2021 年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
的承诺。预算数据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
及本议案中重要假设前提的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诸多因素。
     基于前述不确定因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特此报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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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根据 2020 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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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7: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 司 2020 年 度 实 现 的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14,481,599.47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 79,831,235.96 元,本年
 度实现净利润 53,759,801.27 元,扣除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5,375,980.13
 元,扣除本年派发 2019 度现金股利 15,336,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12,879,057.10 元,已经审计确认的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112,879,057.10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
 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最新股本
 113,600,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9,76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
 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之下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
 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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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8: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资质,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0 年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以来,其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以下为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69 人
                       注册会计师                                              665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68,665 万元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52,00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9,263 万元
                       客户家数                                      78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581 万元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
                                                  (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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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承
 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导致的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累计受
 到证券监管部门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等的情况具体如下:
      刑事处罚:0 次
      行政处罚:1 次
      行政监管措施:2 次
      自律监管措施: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本公司提供 核上市公司审计
                      注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在本所执业
                                                           审计服务     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谢贤庆       2003 年     2003 年      2003 年 7 月     2018 年         9家
签字注册会
           黄蕾蕾       2009 年     2009 年      2009 年 12 月    2018 年         2家
计师
质量控制复
           黄继佳       2006 年     2004 年      2011 年 2 月     2018 年         6家
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发现其
 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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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1 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
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及其指定人员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协
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0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做出了全面客观的评价。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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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9: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规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的经营发展需
 要,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计划向银行融资余额不超过
 等额人民币 85,000 万元,拟不超过以下确定的各银行融资额度:

    贷款银行           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            利率            授信类别
三门工商银行                 10,000 信用            基准              综合授信
黄岩农业银行                 20,000 信用+保证       基准              综合授信
三门中国银行                  5,000 信用            基准              综合授信
台州工商银行                 20,000 信用+保证       基准              综合授信
台州招商银行                 20,000 信用+保证       基准              综合授信
黄岩浙商银行                 10,000 信用+保证       基准              综合授信
合计                         85,000

       以上各银行融资额度、担保方式、利率及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情况
 为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池正明先生签署相关融资文件,授
 权期限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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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0: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东邦
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药业”)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的,公司拟向东邦药业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
 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50,000

       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
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
司及被担保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就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
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
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
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银行融资及业务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
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40%。截
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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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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