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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88 人
                     注册会计师                                          557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78,812 万元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63,25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4,008 万元
                     客户家数                                111 家
 2020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
 审计情况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涉及主要行业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
                                               (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
   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导致的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为本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公司提供审计
                注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在本所执业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
项目合伙人 张晓辉    2000年       1996年     2021年       2021年
                                                                      告5家、
签字注册会                                                            签署上市公司报告2家、
           何丽      2014年       2012年     2021年       2021年
    计师                                                              复核上市公司3家
质量控制复
           黄继佳    2006年       2004年     2011年       2018年      复核上司公司4家
    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行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
                            行政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1      张晓辉   2021-3-23                                 限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
                              措施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表审计业务中因函证程序执行不到
                                                          位等问题收到警示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2 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
    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及其指定人员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协
    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系公司战略发展
    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
    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其
    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
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
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