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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亚药业: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2022-04-0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
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
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
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
的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要事
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建议,实施了有效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2022 年,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地履职,积极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切实保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綦方中、冯燕、崔孙良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