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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1-04-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新时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
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时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于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
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对时空科技进行了现场检
查。参加人员为韩新科。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时空科技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时空
科技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
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
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
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 2020 年上市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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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 2020 年
上市以来的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结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时空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
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
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
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
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
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
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时空科技 2020 年上市以来对外公开披露的文件,并对公告文
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支持性文件等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
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时空科技上市以来到目前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
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现场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清单和
和银行流水,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重点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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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时空科技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同时对
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支取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时空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时空科技 2020 年上市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
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时空科技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时空科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决
策程序合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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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向时空科技相关人员了解了 2020 年上市以来的经营情况,并从公开
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
行业发展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时空科技 2020 年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时空科技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时空科技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
荐机构与时空科技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
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时空科技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

                                      4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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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冷   鲲              韩新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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