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时空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1-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京新时空科技股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冷鲲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联系方式:021-68828047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新科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1637 号”文批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空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72.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公司发
行新股的价格为 64.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4,002.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554.1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448.21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
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中信建投证券已与时空科技签订《北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
                                   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
 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
 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1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权利和义务。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于时空科技保持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
                                   日常沟通,对时空科技进行了尽职调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
                                   查,对时空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
作。
                                   其进行了回访。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
市 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 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未发生按照
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有关规定必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 规事项。
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及相关当事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人未发生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违法违规或者违背承诺的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及其董事、监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情况;相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关当事人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执行《公司章
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 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
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 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相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
等。                               规要求。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
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内控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执行,可以保障公司的规范运行。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2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
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或其控股股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理人员未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
                                     况。
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     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及其控股股
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情况。
报告。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
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     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未发生应披
大 事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
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事实不符的情况。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
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未发生该等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
                                     情况。
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
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3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
 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
 场检查工作质量。                         要求。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
 日 内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持续督导期间,时空科技未发生该等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       情况。
 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
 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
 形。
                                    时空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
                                    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实施等承诺事项。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时空科技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
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
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时空科技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
动,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时空科技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4
公告日期                      披露信息                  审阅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策公告
             公司章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2020/09/12 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审阅信息披露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文件的内容及格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式是否合法合规;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审阅公告的内
                                                    容是否真实、准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确、完整,确保披
           监事会议事规则                           露内容不存在虚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假记载、误导性陈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述和重大遗漏;
2020/09/17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审查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
2020/09/26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召集与召开程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是否合法合规;
2020/09/29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审查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20/10/14                                          出席人员资格是
           进展公告
                                                    否符合规定,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20/10/17                                          与表决程序是否
           进展公告
                                                    符合公司章程等。
2020/10/23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自
           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
           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2020/10/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10/31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1/10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

                                    5
 公告日期                   披露信息                     审阅情况
             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
2020/11/27
             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时空科技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冷   鲲               韩新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