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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空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1-04-26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定期)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 1 号院 15
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通
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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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行业
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
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占用、
挪用、违规存储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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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了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是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发展规划,有利于稳步推进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研发活动的有效开展,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基本利益。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
地点,“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金额减少 3,428.01 万
元, 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使用的募投资金金额增加 3,428.01 万元,
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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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 30 亿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
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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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
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允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提出本意
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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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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