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我们作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客观独立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审核,现就相关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马卫国 方芳 邴树奎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