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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空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12-22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

     议案四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8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9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0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本次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

票。

     三、    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四、    会议按照召集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提案。本次会议表决采用投

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具体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    本次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六、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七、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

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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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 1 号院 15 号楼 2 层会

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宫殿海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会议基本情况、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    议案审议及现场沟通

     四、    填写表决票、投票表决

     五、    统计表决结果

     六、    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七、    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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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

   事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章程修正案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主动告知公司

面报告。                                         董事会,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第六十八条       股 东 大 会 由董 事 长 主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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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 1 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其中,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 3 名。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 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 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 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

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 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

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 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

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 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进行编制。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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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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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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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

董事会推荐,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宫殿海先生、姜化朋先生、

闫石先生、王新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变更为 7 名

董事组成;如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再

补选 2 名非独立董事。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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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新

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

事会推荐,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窦林平先生、张善英先生、方

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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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监

事会提名孙永明先生、魏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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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宫殿海先生简历

     宫殿海,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

程师职称。曾任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工程师,中电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经理,北京新时空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中国照明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新耀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姜化朋先生简历

     姜化朋,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济南雅致通用照明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山东区专业工程渠道大项目经理,北京新时空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

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闫石先生简历

     闫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职称。曾任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职员,美光(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

经理,北京新时空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新才先生简历

     王新才,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

理,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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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窦林平先生简历

     窦林平,男,1959 年 8 月 1 日出生,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82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1982 年 9 月到 1985 年 4 月就职于北京灯具厂,1984

年 1 月担任设计科副科长;1985 年 5 月到 1992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灯具研究

所,任设计标准室主任,1990 年 1 月任研究所副所长;1993 年 1 月到 2012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照明电器协会,1997 年 11 月当选为常委理事,任副秘书长;

2012 年 6 月至 2020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照明学会,任秘书长,常委理事;

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副理事长。现任得

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善英先生简历

     张善英,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善英先生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应用物理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其从事招商引资行业二

十一年,曾任中国石油大学教师、东营市交通局航务处海监科副科长、山东省

东营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东营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现任北京智聚

融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芳女士简历

     方芳,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方芳女士于上海

财经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于日本名古屋大学经济学研究科获得经济学硕士及经

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亚康万玮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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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永明先生简历
     孙永明,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

师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北京星科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新时

空照明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产品经理。现任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智城时空科技

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鹏伟先生简历
     魏鹏伟,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电路与系统专业,工程师职称,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曾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工程师、电力电子技术产品开发负责人,西安联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

部经理,现任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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