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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以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

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所聘任岗位的要求,本次提名、

表决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姜化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新才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闫石先生、毕琳琳女士、慈海滨先生、杜慧娟女士、杨

庆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窦林平、张善英、方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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