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
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占用、挪用、违规
存储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 年半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窦林平 张善英 方芳
2022 年 8 月 2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