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
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
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将进一步完善员工和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
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
划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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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旨在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窦林平 张善英 方芳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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