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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起帆电缆:起帆电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上海
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并计划实施《上
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董事陈永达、管子房、韩宝忠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通过股权激励机
制使激励对象的薪酬收入与公司业绩表现相结合,使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
作且其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
定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董事陈永达、管子房、韩宝忠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应的授予协议
等文件;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
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
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
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
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陈永达、管子房、韩宝忠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 1、2、3 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