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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起帆电缆:起帆电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29  

                        公司代码:605222                        公司简称:起帆电缆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7 月 15 日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起帆电缆”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 2021 年 7 月 15 日 8:30-13:00 到会
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
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
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会议报告人报告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
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
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 6 号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桂华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 年 7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技术)
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约束
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拟定并计划实施《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和《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5 日
议案二: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使激励对象诚信勤勉
地开展工作且其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5 日
议案三: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应的授予协议
等文件;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
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
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
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审议。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年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