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起帆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 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起帆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5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并于2020年7月3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总股本为350,58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400,58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0,5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0,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52%。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涉及本次上市 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者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何德康和赵杨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会促使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0,000,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2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数量 1 何德康 26,700,000 6.67% 26,700,000 - 2 赵杨勇 20,000,000 4.99% 20,000,000 - 赣州超逸投资中心 3 3,300,000 0.82% 3,300,000 - (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000 12.48% 50,000,000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类别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9,500,000 - 9,500,000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37,780,000 -46,700,000 291,080,000 的流通股份 3、其他 3,300,000 -3,300,00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50,580,000 -50,000,000 300,58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50,000,000 100,000,000 2、其他 - - -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100,000,000 普通股股份总额 400,580,000 - 400,58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起帆电缆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起帆电缆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起帆电缆关于本次解禁限售股 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起帆电缆本次限售股份 解禁并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