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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起帆电缆:起帆电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5 号)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5,0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 92,15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84,619.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697 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前将上述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实际使用 4999.3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前将上述 5,000
万元额度内已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
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入金额
         特种电线电缆生产
 1                                  45,000.00          45,000.00                       28,630.49
         基地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39,619.61                       39,619.61
         合计                       90,000.00          84,619.61                       68,250.1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30 日存放金额
上海起帆电 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2122794              300,000,000.00          84,457.46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起帆电 缆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50131000808716581      264,992,924.55         473,573.97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重固支行
上海起帆电 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1,574,066.70
                                        03856300040098104      10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张堰支行
上海起帆电 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214,364.90
                                        98350078801800000687   20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池州起帆电 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390,788.87
                                        12060801040008177                   -
有限公司           限公司池州江口支行
                                                                                  截至 2021 年 6 月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30 日存放金额
                            合计                                 864,992,924.55      16,737,251.90

   注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存放金额中包含利息收入 172,217.31 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
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