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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起帆电缆:起帆电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15  

                        公司代码:605222                        公司简称:起帆电缆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9 月 27 日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起帆电缆”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 2021 年 9 月 27 日 8:30-13:00 到会
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
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
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
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会议报告人报告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
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
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
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 6 号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桂华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 年 9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本次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为公司。经公司自
查,公司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所述的失信责任主体。

    2、发行规模: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本次拟注册发行各品种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品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期限不超过
一年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有效期内,在注册额度范围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情况,通过
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6、发行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具体融资工具品种、公司
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偿还借款、
补充运营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经营活动。

    8、主承销商:公司同意聘请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

    9、决议有效期:本次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
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
需求,决定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
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
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
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
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
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
见对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办理公司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5、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审议。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