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帆电缆:起帆电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德康先生持有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 26,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何德康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363,94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
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何德康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6,700,000 6.38% IPO 前取得:26,7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1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何德康 不超过: 不超过: 2021/10/28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股东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
8,363,940 股 2% ~2022/4/28 格 得 金需要
持,不超过:
8,363,94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何德康先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
交易方式等,减持过程中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
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 100%。
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
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
份的情形。
2、减持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