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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起帆电缆:起帆电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5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的工作当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忠实、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唐松,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职称。曾任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合作研究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合
作研究员。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
司独立董事,担任上海华特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姚欢庆,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教授职称。曾任青海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挂职)、北京苍洱映像京一
餐饮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九九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武汉华中元照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扬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来胜文化发展有
限公司监事、人大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
海众幸防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及起帆电缆独立董事。

      吴建东,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副研究员职称。曾任日本早稻田大学 IPS 中心研究员助理、上海交通大学电
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助理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副研究员及起帆电缆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本公司系统内任职;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属;
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在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
深入了解具体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唐   松       15           15       0          0          3          2

 姚欢庆        15          15        0          0          3          0

 吴建东        15          15        0          0          3          1
    2021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
事的专业特长,独立董事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 公司共召开了 8 次专门委
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应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会议的召开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在董
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经理层薪酬等决策过程中,我们
提出了相应的专业意见。

    (二)培训情况

    我们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公司组织的相关培
训,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责任部门
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审议通过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
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
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
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
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规定,没有违规对外担保,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薪酬情况

    2021 年公司没有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和新聘任的情况。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
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予以认可。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4),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6),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发布了《2021 年第三季度业
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
计费用根据业务需求确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72,500.00 元(含税),占 2020 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2.20%。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了
信息,无违规信息披露的事项发生。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
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
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2022 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
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
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各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
事会会议、8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
情况发生。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
的表决程序合法。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经理层
薪酬等决策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的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
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层全面贯彻落实了
2021 年历次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
用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1、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拓宽营销渠道,增加国内、国外和国家、民间项目
         的业务量。

    2、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空间。

    3、严控产品质量,加强品牌推广,提升起帆品牌影响力。

    4、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做好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常态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
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感谢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唐   松




    姚欢庆




    吴建东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