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安防: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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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经认真审查
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有关内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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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为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牟晓生 李永明 吴文仙
年 月 日